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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的通知
2020-09-15 10:38     (点击: )

各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我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通报制度的要求,2020年继续对省内本科、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体质健康进行全省统一抽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测组织与时间

初步确定从2020年11月2日开始,至2020年11月20日前完成。各高校具体抽测时间和工作安排,由浙江师范大学与相关高校联系、协商后确定,每所高校抽测时间一般为1天。抽测时间确定后,原则上不作改动。

二、抽测对象

(一)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系统”中我省的高校名单,对每所高校(含独立学院)进行抽测。

(二)每所高校随机抽测学生200名。要求本科院校为三年级学生,高职高专院校为二年级学生,其中男、女生,文、理科各占一半。学生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抽测,因伤病、身体不适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试者,由学校出具医院诊断证明,抽测工作组进行备案后,可现场从备测名单里抽取其他学生补足人数。

(三)各高校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抽测工作组提供联络人名单、联系电话和抽测学院、专业的学生名册(发送至电子邮箱:451158382@qq.com),并邮件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学生名单(寄到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李开笑老师收,电话18757657542,邮编321004)。抽测学生名单由工作组在开展抽测的前7天确定并通知各高校,每校共240名学生(其中女生30名,男生10名为备测学生)。抽测学生名单需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四)各高校教务处向抽测工作组提供的名单,应是当年注册后被抽测学院(系部)、专业的全部原始名单,人数不得随意增减,因故(如留级、转学、交流、实习、病假等)确定无法参加本次抽测的,需在该学生后面的备注栏注明。抽测小组将对名单异动数较多的学校重点复核,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

三、抽测办法

(一)组织工作。现场抽测组织工作具体由被测学校组织安排,抽测工作组负责抽查复核测试工作的监督、规范、记录和指导等。

(二)测试分组。委托浙江师范大学组织12个抽测工作组,每4–5人为一组,每小组一般负责8–9所高校的现场抽查复核工作。为保证抽测工作公平、公正,省教育厅选派监督员参加各抽测组工作。浙江师范大学及其独立学院的抽测工作由省教育厅另行委派专家组负责。各抽测小组分组名单见附件。

(三)测试项目。省抽测项目为坐位体前屈、50米跑、立定跳远、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和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5个项目。测试成绩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各项目评分标准和权重进行计算,并换算成最终成绩,以高校为单位,按照各项目和综合测试成绩的合格率、良好及以上率、优秀率等指标进行统计、排序,同时结合教育部复核、省级抽查等情况进行通报。

(四)流程安排。抽测工作原则上利用体育课或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要按照学生身心发育特点和运动生理学的有关规律,科学设计测试工作程序和项目流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被测学校要安排好时间、场地、测试辅助人员及测试期间学生的医疗、安全保卫工作。每所高校的抽测分两个半天完成,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的测试放在第二个半天进行。如遇雾霾、大风、大雨等不宜开展户外运动的天气,抽测可延期进行。

(五)数据上报。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组织和引导,提高学生体质测试动作的规范性和数据的准确性。被抽测的学生可不再参加今年学校组织的学生体质健康已测项目的测试,学校可将其抽测数据直接上报教育部数据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充分重视大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工作,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加强部门协调,做好宣传发动,制定测试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教育学生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规范、有序参加测试工作。

(二)做好疫情防控。

各高校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和省教育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九大机制相关要求,做好体测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各高校抽测工作疫情防控方案。高校要把好校门关,对于进入校园开展抽测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做好身份信息登记,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

抽测工作小组要严格遵守高校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工作人员进高校前14天起进行体温自测及健康申报,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相关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应提供近7天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坚决防范疫情在校园蔓延,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生体质抽测工作顺利完成。

(三)重视运动和测试安全。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学生体育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加强学生体测安全指导和监督。加强学生运动安全风险管理,制定学生体测安全保障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合理安排医疗防护和质量保障措施,做好测试期间学生的医疗、安全工作。学生体育抽测及正常体育锻炼的安全方案,由所在学校制定并实施。

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循序渐进、逐步恢复学生的正常运动量,各校要尽量安排宽裕的测试时间,避免集中在短时间内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密集、连续测试,特别是800米/1000米跑等剧烈运动项目,在测试前要保证学生有充足的准备活动时间,注意学生的身体反应状况,避免因仓促上阵、缺乏运动、准备不足等造成运动伤害。对学生体检(含新生体检)中出现有不适合体育测试的学生,要提前作出替换安排并告知抽测组。

要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在测试工作开始前,要组织教师进行培训,加强对师生运动安全知识教育,教育教师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对器材、设备和场地进行必要的检查,发现仪器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排查,确保测试工作正常进行。

学校领导要不定时对学生体测工作进行现场巡视检查。测试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异常症状或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测试,必要时应及时联系医护人员,或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教师应注意对学生测试项目动作进行规范、指导,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动作和危险行为。

)加强宣传教育。各高校要向学生宣传体质健康监测、抽查的意义,及时、准确地将有关政策和要求通知到被抽测学生,消除学生思想顾虑和压力。要认真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做好安全防范。提前筛选出不适宜参加体质测试的学生,对近期有过感冒或身体不适的学生应延后测试。

(五)经费和工作纪律。各被抽测高校要协助做好抽测工作组的食宿、当地交通和联络等工作。抽测工作组工作期间的交通、食宿等相关费用,在抽测工作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拨付浙江师范大学。抽测期间,各高校及抽测工作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以及省教育厅24条规定,方便基层,节俭办事。各高校不得组织师生迎送,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抽测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的问题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工作联系人政策咨询与解释: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卢文思,电话:0571-88008881;抽测工作安排与操作:沈军0579-82283901;何晓龙,电话:1526863541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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