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增强教师教学规范与质量意识,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浙农林大天目院[2013]52号)的规定,现就201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道金
副组长:李文莉
成 员:(按姓氏笔画)刘风勤 李文博 李进喜 李叔君 张国良 张香云 陈航峰 金松恒 金首文 姚苏梅 徐平荣 詹崇将 蔡永华
各系(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部考核工作的实施。
二、考核对象
参加考核的对象为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天目学院专职专任教师、具有教师资格和职称且从事本科教学的管理人员(不含辅导员)。
请假、出国或在校外工作超过一学期的专职专任教师、进校工作未满一年的新进专职专任教师、辅导员自愿参加教学业绩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2013年度(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和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教学建设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业绩,具体指标与评价方法见《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附件1)。
四、考核要求
(一)各系(部)可采取排序的方式控制考核等级的比例,B级及以上比例不得超过实际参加考核教师总人数的60%,其中A级比例不得超过20%(附件2);C级、D级和E级的等级比例,按学院考核标准据实考核,具体比例学院不作硬性规定。兼职督导员在聘期内的教学工作业绩免除考核,一般定为A等,不占所在系(部)的考核指标。
(二)考核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系(部)按照《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制定系(部)考核工作方案,并于2013年12月27日前交教务部备案。
第二阶段:教师填报表格,系(部)考核。教师本人按要求填写教学工作量登记表和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奖励情况登记表(附件3-4),系(部)进行考核并公示后,于2014年1月6日前将考核结果(附件5-6)(纸质与电子版)交教务部。
第三阶段:学院审定。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在2014年1月7日前完成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审定工作,并在院内公示。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又涉及教师切身利益,望各系(部)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朱丽,联系电话:9200026
附件:
1.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及考核指标
2.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等级名额分配方案
3.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4.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教师教学建设与改革研究、奖励情况登记表
5.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登记表
6.201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汇总表
7.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项目分值分配表
附件(1-7)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