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解我院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基本情况,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进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院将于第15-17周在全院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教师评学: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
学生评教:学院全体学生
二、评价时间
2015年12月14日8:00—12月27日24:00
三、评价程序
(一)教师评学流程
1.登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正确填写用户名和密码,身份为“教师”,点击登录,进入教师信息界面;
2.点击导航栏目中的“教学质量评价”,在下拉菜单中点击“教师评学”按钮,进入课程班级评价页面。对每项评价指标进行“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的评定,全部10个评价指标评定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
3.按照上述方式对其它尚未评价的课程班级继续进行评价,直至评完本学期所选的全部课程,然后点“提交”按钮;
4.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安全退出”按钮退出系统。
(二)学生评教流程
1.登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正确填写用户名和密码,身份为“学生”,点击登录,进入学生信息界面;
2.点击导航栏目中的“教学质量评价”,在下拉菜单中点击所学课程,进入课程评价页面。对每项评价指标进行“完全符合、比较符合、符合、不符合、完全不符合”五个等级的评定,全部5个评价指标评定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
3.按照上述方式对其它尚未评价的课程继续进行评价,直至评完本学期所选的全部课程,然后点“提交”按钮;
4.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安全退出”按钮退出系统。
5.从12月14日8:00起,未完成评教的学生将不能正常使用教务系统成绩查询功能。
四、注意事项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参加评学、评教,实时掌握本单位评价进度,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教师、学生要客观、公平、公正地对待评价对象。
教务与科技部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