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为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各教学环节的质量,定于2月29日-3月18日(第1-3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要求各系(部、中心)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和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系部自查
1.任课教师到课、上课、下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严格按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课表安排教学;检查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情况;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替)停课现象。
2.学生到课、听讲、学习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有无早退及旷课情况,以及课堂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3.课堂教学情况。各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团队负责人等有针对性地听课,教学检查期间至少听课2次/人,认真填写《听课意见反馈表》(附件1)。
4.试卷归档。检查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情况以及试卷档案归档与保管情况,填写试卷存档清单(附件2)。
5.教研活动。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拟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6.实验教学中心检查各实验室、计算机房教学设施及设备准备、运行及使用情况。
(二)学院抽查
1.学院教学秩序检查小组(名单见附件3)和学院督导组,检查开学第一周的课堂教学秩序情况。检查人员填写《期初教学秩序检查表》(附件4),于当日检查结束后交教务与科技部(行政楼203)。
2.教务与科技部抽查开课第一周内各系(部)教师教学日历填写情况。
二、检查要求
(一)各系(部、中心)要认真组织期初教学检查,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将各项环节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个人,并提出整改意见。
(二)各系(部)于3月23日前将听课意见反馈表、试卷存档清单、教研室工作计划、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报教务与科技部(行政楼203),电子稿发送至27114486@qq.com。实验教学中心提交实验室、计算机房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检查情况总结。
(三)教务与科技部根据检查情况,分析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全院通报。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反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务与科技部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