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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军训部教学管理制度
2014-04-11 11:23     (点击: )

体育教学是学院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育军训部中心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创我院体育工作新局面、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明确教学各环节的要求、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使教学及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我部体育教师教学管理制度:

1、教师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2、积极履行教师的聘约,不折不扣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业务水平。

3、教师必须在学期开学前按照制定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根据授课计划进度、结合所授课班级实际情况认真备课。

4、认真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教案必须详细,有内容、目的、任务、要求、教学重点、难点和教学方法。教师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开展观摩教学活动,重点研究教材教法、教学要点、重点和难点,相互交流教学经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5、教师上课应提前10分钟到场,认真做好场地、器材准备工作并检查其安全性,教师迟到、早退、误堂作教学事故处理,并计入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及年度考核。

6、教师上课应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思维创造力,关心爱护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到治学严谨、诲人不倦

7、任课教师应按排定的课表上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教师因公、因事、因病需要调课或代课,必须事先填写调、停课单,经教研室主任审核,体育军训部主任批准后,报体育军训部办公室备案。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调课、停课,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擅自调课或停课的,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8、每学期教研室一旦把学期课的任务安排好后,在学期教学过程中,任何老师都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调换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驱赶学生,由此带来的不良影响后果自负。

9、教师因故需要调整上课时间,应在一周前提出书面报告,经教研室主任审核,体育军训部主任批准,体育军训部办公室备案。

10、教师如遇突发性事件引起的停课或调课,任课老师必须在上课前半小时口头或电话通知教研室主任及办公室人员,并由该任课老师及时通知班级学生,事后上班第一天按规定补办停课或调课手续。

11、体育军训部召开教学例会及其它任何会议,全体教师积极参加,如遇出差,偶发事件等原因不能参加的按正常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如不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会,并计入年度考核及教学业绩考核。

12、任课教师因故不能坚持上课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体育军训部审核,报院人事处备案,由教研室提前安排好代课教师,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13、学院严格控制停课。因特殊情况停课时,必须由体育军训部统一上交分管教学院长或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因停课影响的主要课程由教务处安排在其他时间补上。

14、所有老师必须无条件配合教研室完成学期初、中、末教学检查工作以及配合部门办公室需要的相关材料。

1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暨阳学院体育军训部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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